因为吃饭耽误了一点时间,林素回到出租屋的时候天已经全黑了,但幸好还没有到九点。
她摸索著从包里掏出一把钥匙,正准插进锁眼里面,里面已经有人把门打开了。
陈慕从里面打开门,林素有些惊喜道:“你回来了。”
“嗯。”陈慕应了一声,侧身让她进来,反手把门关上了。
林素上午给他买的衣服还在地上放著,她蹲下身从购物袋里掏出一件蓝色毛衣,“我给你买了衣服,你看了吗?”
“没有。”陈慕下班回来只看到地上的几个购物袋,她却不在。
“你试一试。”林素拎起袋子递给他,“如果不合身还可以换。”
陈慕垂眸看了眼,“我有衣服。”
“可我已经买了。”林素眼巴巴看著他,“你不喜欢吗?”
陈慕接过袋子去了卫生间,过了一会换上毛衣出来了,毛衣是均码的,他穿上去好像有一点点大。
当著林素的面,他又套上那件黑色长款羽绒服,拉链直接拉到顶,遮住了一截冷白的下巴,他垂眸蹲下身把新鞋也换上了。
等到把她买的衣服都穿好之后,他才看著林素说:“谢谢,我很喜欢。”
林素眼睫眨了眨,突然有些不好意思看他,她装作有些渴,隨手打开了一旁的冰箱。
冰箱里有些没吃完的菜,还有两个苹果,不过林素还是一眼看到了里面的草莓蛋糕。
一个巴掌大的小蛋糕,通体粉红上面缀著几颗红色草莓,林素偏了偏头,“你给我买的吗?”
“嗯,你吃饭了吗?”陈慕把羽绒服脱了下来,新鞋也脱了,他挽了挽袖子准备做晚饭。
“我吃过了。”林素想到刚才吃火锅的事,抿了下嘴,拒绝了他那么多次,希望他不要再来找她了。
“我去做饭,蛋糕如果吃不下,可以明天再吃。”陈慕去了阳台,他准备给自己简单下碗麵条。
下麵条简单,十来分钟就做好了,等他把麵条端出来,林素已经把桌子收拾好了,她坐在床上,草莓蛋糕摆在她的桌前。
陈慕坐在她对面的凳子上,他低头吃著麵条,林素用勺子挖著小蛋糕吃,只是火锅吃得太饱,她吃得有些勉强。
“你吃的火锅?”陈慕抬头突然问了一句。
吃完火锅身上免不了有味,林素点了下头。
“你一个人吗?”
一般人都不会一个人吃火锅,更何况是林素这样的性格,只是她不想说跟谁一起吃的,犹豫了一下才点了点头。
幸好陈慕没有再问了。
他吃完麵条,林素的小蛋糕才吃了不到三分之一,他起身说道:“吃不完別吃了。”
林素放下勺子,她把蛋糕塞回冰箱里面,陈慕还在阳台洗碗,她探过头说:“我先去洗澡了。”
“去吧。”陈慕回头看了眼。
林素今天准备洗个澡,浴室不太大,还是热水器,她担心把热水用完了也没敢洗太久。
洗完澡擦乾身子她就连忙把睡衣穿上了,头髮用毛巾裹著出了浴室,脸颊被热水熏得红扑扑的。
“吹风机在床上。”陈慕已经提前把吹风机拿了出来,他自己坐在书桌前忙著没有完成的工作。
林素拿著吹风机坐在另一边床头,吹风机嗡嗡嗡的声音响盪在房间內,听久了真的有点刺耳。
陈慕大概被吵到了,他停下工作转头看向她,林素跟他对上视线把吹风机停了,她歪了歪头。
“需要帮忙吗?”陈慕问。
林素怎么好意思麻烦他,她摇了摇头,“是不是吵到你了?”
“没有。”陈慕起身拿起睡衣也去了浴室,“你继续吹。”
等他洗完澡出来,林素才刚刚吹好头髮,头髮太长就是有些麻烦,她正用陈慕的木梳子梳著头髮。
这个梳子她也很眼熟,印象中还是她送给他的,才几块钱,但特別耐用,要不然也不能用那么多年。
陈慕也洗了头髮,吹风机还在这边的插头上插著,林素连忙给他让位置,她站到了一旁。
他的头髮少好吹,林素还没梳通头髮,他已经吹好了,他把吹风机拔下来收到一旁柜子里,回到浴室把自己的脏衣服拿了出来。
“你的衣服要洗吗?”他问。
“要洗。”林素自己的內衣已经偷偷手洗了,毛衣之类的太厚只能放洗衣机里了。
洗衣机也在阳台,陈慕拿著他们的衣服去了阳台,倒完洗衣液之后他抬头看了眼,又低头收回视线。
搭完衣服,一切忙完之后已经十一点了。
陈慕从阳台进屋,林素已经躺进被窝里面了,只是还没睡,捧著手机不知道在看什么。
她之前倒是也没有那么爱玩手机。
陈慕从另一边上床,他偏头问:“关灯吗?”
“关吧。”林素把手机收了起来,其实她不想睡觉,一觉醒来他又要去上班了。
之前一觉醒来他去上课,现在是上班,他总是很忙。
陈慕把灯关了,他躺好之后也不困,隔了一会察觉到身侧的人也没有睡著,他低低开口:“要聊会天吗?”
“聊。”林素立马侧过身,她把手臂压在耳朵边,好奇问道,“你这一年过得怎么样啊?”
陈慕没有侧过身,他看著头顶的天花板道:“还是跟之前一样。”
他之前是什么样?要么在上课要么在当家教老师赚生活费。
“你呢?”陈慕反问道。
“我……”林素看著他在黑暗里的侧脸,还是带著惊喜的语气说道,“我上学了。”
“嗯?”陈慕偏过头,適应过黑暗之后,两人都能看清彼此的眼睛。
“我现在在京大上大学,已经上了一学期了,最近是放寒假了。”林素忍不住分享道。
陈慕不用想也知道是那个男人的安排,其实他能看出来林素现在过得不错,身上穿的衣服和用的手机都是大牌。
就连她今天给他买的衣服也是大牌。
如果不是那个男人意外失忆,他们还会好好在一起。
她现在还能继续上大学,还是顶级学府,所以说当初让那个男人带她走是很正確的决定。